《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简称《意见》)是今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从1982年到1986年连续五年出台五个。一号文件不同一般。时隔18年后的今天,中央又把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决策。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这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作为中共中央文件出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可见意义之深远。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了四个“不仅”和四个“而且”,即“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说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始终是我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代中国农民,是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农民的规模和数量都无法与当代中国相比。中国农民的这种数量特征,构成了中国社会最基本的国情之一,也是中国根本性的问题之一。因此,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党在农村的工作,就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问题。
农民收入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标志。农民是否增加收入和减轻负担是检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标准。我国农民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这是事实。我国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也是事实。但是,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上不去,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地区差距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甚至比改革开放前的城乡收入差距还要大(2002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1∶1,这一比例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高的。有专家认为,中国有如此之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这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是很难找到先例的)。这不能不使我们痛下决心,千方百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重要目标,力争早日改变连续七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比较严峻的局面。
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对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将发生负面影响。因为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的生力军和主力军都是农民。农民承载着近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势必影响农民积极性,势必影响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农民增收减少,不仅制约着农民的生活改善,而且制约着农民再生产的投入。从这个角度说,农民收入问题,也是农业生产问题。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依托。农民收入水平直接影响着每个农民的生产投入水平。
粮食主产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肩负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证粮食等农产品供给的重大任务。促进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对于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至关重要。只有不断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才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才能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是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是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中共中央2004年一号文件突出强调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这是中央根据粮食主产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二、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
中央反复强调,增加农民收入是关系全局的大事。紧紧抓住了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实际上是抓住了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个角度去看,必须要让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提高农民收入的意义不仅在于加强农业基础一个作用,更重要的它对整个宏观经济,对整个经济全局的意义都非常重大。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关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
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是农民,农村是21世纪最有希望和最大的市场。目前农民人口在我们国家所占比例是69%左右。可是县和县以下的居民的购买力,在整个社会零售额中所占比重不到40%,这是我们国内的市场很难扩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中央早已经明确提出,要把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作为我们经济增长的一个长期的立足点来考虑。显然,只有提高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购买力,把农村市场做大,扩大内需这个方针才能真正的实现。如果农民收入上不去,农民购买力就上不来;购买力上不去,农村市场就打不开,直接制约了对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再有,农民收入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和生产性支出,而生活性消费和生产性支出均为支出法计算的GDP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际消费倾向一定的情况下,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动,直接影响用于生产和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动,从而影响GDP总量和增长速度。可以说,农民纯收入、农民最终消费和GDP三者之间紧密相连:农民纯收入增长直接影响农民最终消费增长,农民最终消费增长直接影响GDP的增长,农民纯收入通过农民最终消费间接影响GDP的增长,而国民经济的增长又影响着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认真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农民收入水平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农村社会进步的基础和条件。目前影响农村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有很多,但首先是贫困问题。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生存环境恶劣,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差,社会发育程度低。贫穷导致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少数民族地区文盲、半文盲率高达30%以上,有的地区甚至超过50%。有的地方不仅“普九”困难,“普六”也很困难。贫困导致的因争夺草场、水源、森林、土地的纠纷增多,成为敌对势力挑拨我民族关系、破坏我民族团结的缺口。因此要下功夫解决好我国的贫困问题,解决好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问题。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
党的十六大报告确定了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目标虽然已经明确,但任务相当艰巨。因为全国实现小康,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小康不是真正的小康,没有农村与农民的全面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实现小康,关键是要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实现十六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必须将“三农”问题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三农”问题不仅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它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农业、农村的发展状况及农民收入增加的幅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前提。
四、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能安居乐业,不仅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中国社会的进步。因此,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有过沉痛的教训。历史告诉我们,经济问题可以转化为政治问题,中国的农民问题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我们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行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新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在农村工作的表现,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本,这是农村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全国的重大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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