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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治国”思想对治国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2004-01-30 00:00:00) 来自:贵州社会科学/金安江


    江泽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治国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建设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br>             一、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br>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所要建立的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国家,是唯一能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真正获得民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最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体,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当然,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受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使民主权利还不能完全采取直接的方式,往往是间接的,因此要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科学化,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性质。<br>     解放以后,我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是符合我国具体历史条件的较为灵活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形式,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包括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是民主与专政的有机统一,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但是,在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中,最重要的是人民民主,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因为第一,民主是调节人民内部相互关系的手段,是团结人民自身力量的工具,也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第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民主,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第三,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越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也就越发展,民主的范围和领域更加扩大。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最本质和最核心的问题是人民民主问题,不断扩大和发展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任务和目标。<br>     解放以后的几十年中,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探索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有效形式、途径和方法,在治国实践方面经历了主要由人治到强调法制,强调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坚持“以德治国”的过程。“以德治国”思想的提出,表明党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和理论更为成熟,它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的学说,又结合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的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的学说进行了创新和发展。其创新和发展主要表现在:(1)“以德治国”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都是社会主义国家重要的治国方略,是人民民主专政中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在我国的具体结合形式,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运行的最有效形式。(2)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强调“以德治国”,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的本质和要求。实施“以德治国”,必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增强人民群众的政治责任感,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意识和历史主动性,这就突出了民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突出了在国家治理中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和要求,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的进步和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的进步和发展。(3)“以德治国”思想的提出,表明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达到了更新更高的水平。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对实践的总结和概括。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抓法制建设的同时强调思想道德的作用,大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使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通过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教育,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已经达到了新的更高的水平。“以德治国”思想是在两个文明都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现实的客观反映。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坚持“以德治国”,必然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更加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对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建设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会更加显现出来。<br>             二、批判继承了传统的德治观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治国思想和经验。传统的治国思想主要分为“德治”和“法治”思想两大类,其中德治思想产生最早,影响最大。秦汉以前,周公就强调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的思想。管仲把礼、义、廉、耻视为治国之“四维”,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子产提出“为政必以德”。孔子强调“为政以德”,要求为政者要有好的道德品质,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孟子提出“仁政”学说,强调“省刑罚,薄税敛”,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要“以德服人”,不要“以力服人”。这些思想家们虽然非常重视德治,但在强调德治的同时,也不排斥刑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认为德治还要辅之以刑法。秦朝统一后,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封建制国家。以后,随着中央高度集权的封建制国家的不断巩固和发展,德治思想也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淮南子》一书提出“以仁义为治国之本,以法度为治国之末”。董仲舒提出“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王符将道、德、教、化并列使用,提出“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德治思想坚持在德治与法治的具体实践中,两者应时俗形势的变化交替使用。曹操提出“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诸葛亮主张“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纵观我国历史,无论是治国思想还是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上,虽然也有强调以刑罚为主,重法治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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