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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2003-12-24 00:00:00) 来自:《光明日报》/20031217/胡云安


  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在加强党的建设中担负着为党选拔优秀干部的任务。打铁还得自身硬。为此,组工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几种职业道德意识。

  一、政治意识。这是组工干部应当具备的首要的职业道德意识。始终不渝地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既是党的组织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也是组工干部的神圣职责。组工干部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强的党性原则,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为政之本在于选贤任能,用人特别是选用领导干部,就是把公共权力和社会责任委任他人。让什么样的人掌握权力,关系国之兴衰,政之得失,事之成败。用什么样的人,直接关系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选人用人上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不可不慎,不可不察。组工干部具有这种政治意识,才能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才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人才意识。培养、发现、举荐、选拔人才是组工干部最主要的职责。我们事业的成败盛衰,关键在于能否识别、发现、举荐、选拔重用人才。举贤者贤于贤,这就要求组工干部自己也必须是人才。是人才,才能深知人才之价值,才能对人才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才能器重人才。人才要脱颖而出,必须依靠组织或领导者的发现、举荐、提拔,才能在其位,谋其政,展其才。组织工作要为人才选择最能发挥才能,最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岗位,为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机会,创造条件。组工干部要善于为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人臣报国,荐贤为重”,以发现人才、举荐人才为己任,当好各级党委用人的参谋,才是组工干部的大贤大德。

  三、公正意识。这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意识的核心。选贤任能要靠人去选,选贤者自己首先应该是贤者。只有具备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选贤任能。所谓公正意识,一是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不夸张,不贬低,不随声附和,不随波逐流,敢于讲实话,讲公道话,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出发,唯才是举。二是不以与个人亲疏远近取舍干部,不以个人好恶得失褒贬干部,不偏私,不讨好,不拉帮结派,不封官许愿,不排斥异己,不怕误解委屈;公正是一种价值观念,干部群众最怕的是不公正,人人希望得到公正的评价,公正的待遇。公正形象是组工干部最好的形象,公正意识是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的核心,公正原则是组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做不到公道正派,组工干部的形象就无从谈起。

  四、廉洁意识。廉洁是组工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的职业道德意识。在用人上的腐败现象仍在滋生蔓延的情况下,如何耐住寂寞,抵制诱惑,是对组工干部的严峻考验。古人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组工干部要行得端,就得正,要正就得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能生威,无欲则刚。清廉无欲,才能一身正气,才能以正压邪。古人有言“官为民役”,近人曾言“当官不许发财”。想从当官中得到好处的人,维护不了公正,主持不了公道,遇到对自己有利的事,理性的天平就倾斜,怎能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呢?所以,组工干部一定要“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淡泊名利,守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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