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经”“传”之间乃成一解释学关系。围绕《易经》和《易传》文本而形成的考据、诠释和阐发,构成“易学”系统。其中包括不同的诠释传统,如象数派与义理派之分野。在中西文化的相遇和对话中,易学本身得到了双向解释的历史机会和可能性。这种机会一方面使中西文化会通成为易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层面,另一方面也使易学成为中西文化会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会通,顾名思义,乃是指两种异质文化的相遇和融合。差异造成两极之间的张力。这正是“会通”所以可能的前提。文化的会通至少应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实际的接触,并藉此达到相互诠释和相互发明,在互参互渗中融合成一种新型的文化意识;二是作为不同的把握世界的思维方式,两种文化在交往中形成互补整合的关系,以优化人的存在方式;三是通过文化之间的比较和反省,达到最高境界上的内在一致性。这种由“实会”到“虚会”的过渡,构成了两种文化彼此之间相会通的一般顺序。
作为中国文化的“全息元”,《周易》浓宿并积淀着中华民族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特有的方式。《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而“《易》以道阴阳”(《庄子·天下》)。阴阳互补所构成的太极图式,作为中国文化原型,成为我们实现真善美追求的最高范式。而它所采取的表征方式则是象征性的。《周易》的象式思维不同于西方的抽象思维,它是象征性的思维。言、意、象之关系蕴含着象征意义上的符号结构。所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像”即相像或相似。《易传》所说的“观物取象”,“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昭示了象征方式的发生学基础。《易传》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作为“形而上者”,“道”必贯通于“天文”和“人文”,因为它构成自然律和道德律的内在理由和基础。此两者分别隐含着对自然律和道德律的探求。因为“观乎天文”和“观乎人文”两种审视方式所试图把握的,已经内在地隐含着自然律和道德律之分野了。只是这二者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缺乏必要的张力,最后仍然被道德视野所涵摄,自然律及其把握因此未能得以独立发挥。但尽管如此,从科学的维度阐释《周易》,仍有其内在的可能性。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在中西文化交往史上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即17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和数学家莱布尼茨对《周易》思想的了解和评论。莱氏通过西方传教士的著作接触到中国的周易思想,惊奇地发现他所建立的数学“二进制”同周易八卦图之间具有契合关系。这两者之间的内在契合,决不是偶然的巧合,它无疑意味着《周易》的科学维度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所谓“科学易”的滥觞。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易学研究中兴起的“科学易”进路,同样植根于此。由于中国文化的根本旨趣在于强调道德律的至上性,从而遮蔽了《周易》的这一维度,其解释传统未能沿着科学的方向得以展现。因此,从科学的角度阐释易学,应该说有其内在的可能性。
《周易》所内蕴的阴阳互补、刚柔相济的太极结构,意味着整体相关性及其导致的完满性和完美性,互补双方之间的并协性关系,使得一方必赖另一方才得以凸显。这种整体性思维对于现代科学的发展无疑有其深刻的启示。它既彰显了西方近代科学以知性逻辑为特征的认知方式之分析和取向之偏颇,又昭示了科学将来发展的方向和出路。另外,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由于“在”的“遗忘”,现代科学技术使人们无法“诗意地栖居于世”。可能的出路就在于技术的诗意化和艺术化,以使“祛魅”的世界重新“返魅”。这不仅有赖于技术本身的形而上学预设的重建,而且需要转换其表征方式。正是在这个方面,《周易》的象式思维无疑能够提供有益的参照和启迪。
从历史上看,我们不乏对文本(经典)的解释,却没有解释学。中国的释经传统异常久远和发达,经传注疏解说应有尽有,但对解释本身的反省却相对薄弱。援西学中的解释学方法入易学研究,可以澄清许多以往纠缠不清的问题。例如用解释学方法看待《周易》“经”“传”关系这一聚讼纷纭的问题,也会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海德格尔对“在”与“在者”的重新划界,揭示了西方哲学两千多年来的误区。《易传》对形而上者(“道”)与形而下者(“器”)的自觉区分,恰恰对应于海德格尔式的划界。这不正是在哲学运思方式层面上的高度一致性吗?它再一次说明,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在其极致之处总是彼此相通的。易学所凸显的“道”“器”之别,对于唤醒海德格尔所说的那个“被遗忘”的“在”,无疑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