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法治国家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段精辟的论述不但把以德治国提到了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也为我们提出了探索包括宗教道德在内的各种道德如何在以德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任务。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说的以德治国的“德”是指社会主义道德,我们的以德治国是指用社会主义道德来治理国家,通过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人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我们国家又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有一亿多深受宗教道德影响的宗教信徒,信教群众充分发扬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的宗教优良道德传统,将对我国的以德治国战略产生积极的补充作用。<br>
一、在以德治国战略下,充分肯定和褒扬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增强信教群众发扬宗教优良道德传统的心理驱动力
宗教道德是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中宗教道德化和道德宗教化的结果。宗教的教义思想,实际上就是将世俗社会早已流行的道德主张以宗教信仰的形式再现出来并将其神圣化。因此,宗教道德是与世俗道德相对的建立在对神的信仰基础上的道德。它从属于宗教的基本教义、教规,是主要调整教徒与其信仰的神之间的关系,以是否信神作为善恶的根本标准的行为规范、准则的总和。宗教道德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涉及人和神的关系,另一部分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后者当中有不少积极的、具有教育和约束作用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宗教道德表现得十分明显。即使有的宗教道德,有正负两种作用,只要我们正确加以引导,或作出有益于社会主义的新解释,同样能发挥很好的教育作用。<br>
佛教道德的基本准则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其实践包括两部分:一是以消除自我的烦恼、痛苦,求得个人的解脱为目标的个人修持活动;二是以个人解脱和众人解脱的统一为目标的“自利利他”、“自觉觉人”的修养活动。求得个人的解脱必须奉行“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十善”即放生、布施、恭敬、实语、和合、软语、义语、修不净观、慈忍、皈信正道。“四摄”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构成了完整的佛教道德规范体系,集中体现了去恶从善的道德要求。基督教的优良道德传统首先表现在“十诫”上,其中就有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财物。其次表现在爱人如己上,要求人们照上帝之命,互相友爱。伊斯兰教的优良的道德传统主要有行善、坚忍、施舍、安分、宽恕、此外,伊斯兰教也强调孝敬父母,尊重亲友、邻里,对人诚实,公正,团结互助,结交良友,注重礼节,买卖公平,反对饮酒、赌博、淫乱、谎言、欺诈、伪证等。<br>
宗教道德对宗教信徒来说,具有神圣性,它能从行为、言语、意念方面具体规范教徒的言行,同时培养信徒仁慈善良、诚实中厚的道德品质。在历史上,各宗教特别是他们的领袖人物或有识之士都曾作出过重要贡献,尤其是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与中国共产党进行过密切的合作,结成了深厚的友谊。他们不仅信仰虔诚,爱国爱教,而且学识渊博,思想开明,在他们身上很好地体现了宗教的优良道德传统。他们的高风亮节使他们在宗教信徒的心目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是宗教信徒效仿的楷模。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思想观念、言语行为或所尊崇对象受到认可或赞许时,就会心情舒畅,就会产生继续保持和实践这种观念言行的动力,就会增加信徒对所尊崇的对象的信心和积极性。如果我们能充分肯定和褒扬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和宗教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必然会大大增强信教群众发扬宗教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观能动性。不但能使信教群众进一步去除宗教道德中与社会主义道德不适应的因素,而且能使宗教信徒和非宗教信徒相互尊重,对于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从而实现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都是十分有益的。<br>
二、在以德治国战略下,加强宗教优良道德传统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通处的宣传,引导信教群众对社会主义道德的认同和热爱<br>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对宗教道德来讲,尽管它在阶级基础、世界观基础、道德理想、人生观、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道德修养的根本方法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根本不能同日而语。但宗教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一种道德因素,其优良的方面却与社会主义道德有很多相似和相通之处。这一点我们从以上论述就能比较直观地看出来。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被消灭,宗教赖以依存的阶级根源基本消除,宗教不再成为剥削阶级用来麻醉人民精神的工具,并转而积极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现实客观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宗教道德的某些社会作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宗教仍然宣扬“爱人”、“爱国”、“止恶”、“行善”,要教徒不偷盗、不淫邪、不贪财、不妄语、尊老爱幼、照顾孤寡、公平买卖、求知上进、宽恕、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欺诈等。这些是各个社会都提倡的社会公德,与社会主义道德不但不相矛盾,而且有很大的相通性。<br>
党中央一再强调:“一切有利于建设四化、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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