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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不利的外部因素及其对策

(2003-10-24 00:00:00) 来自:江西社会科学/200107/夏荣标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里,东风成为孙刘联军火烧曹营,克敌制胜的必备因素。否则,纵然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也只能“望江兴叹”。毛泽东同志称这种“必备因素”为“外因”或“外部条件”,它对于事物的变化发展不可或缺,且在一定条件下起着决定性作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也有一个“外因”或“外部条件”的问题。目前,这外部环境还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br>     1、政策指导上:朝令夕改。改革开放以来, 党中央的农村政策符合实际而且稳定。但在具体贯彻过程中却出现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偏离中央政策的方向搞“土政策”。二是不少领导干部习惯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老办法来贯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例如用“指令”代替“指导”,甚至强令一哄而上等。诸如有的地方强制农民种麻、种桑、种油菜皆属此类。农民群众总结的经验是,政府让搞什么其结果必然是种什么就亏什么。三是有些领导干部追求所谓的“政绩”,搞花架子,弄虚作假。如种油菜要种在公路边,种蚕桑要集中连片,只图红旗招展,不求实际效益。四是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更换频繁,影响政策指导的连贯与稳定。本级班子换届固然要换,上级换届时也牵连到调换下级班子。每一任领导都新打锣鼓重开张,有的甚至从根本上否定上一任的工作思路,就连有些单位的门楼也是换了几届班子就拆建了几回。这样一些现象,在农民群众中造成政府朝令夕改的感觉,容易丧失农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br>     2、执法执纪上:因人而异。 党中央已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但在目前司法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的执法执纪容易出现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的情况。一是从执法执纪的事实上来说,有时存在着上级领导干预、宗族派性势力干预、甚至还有地方恶势力的干预,影响执法执纪的公正公平。二是从执法执纪部门来说,有的本身负有为财政创收的任务,因而时有以罚款代法纪制裁的情况。钱多的多罚了之,钱少的少罚了之。即使在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面前,有的地方为了迎合一些人重男轻女的落后心理,也存在多重标准。例如,有照顾生育二胎的上级给的人情指标,有买通鉴定人员弄虚作假搞残疾证明而获得的生育指标,有出钱向政府买来的高价指标,有先“逃生”再罚款获得的超生指标等。执法执纪显失公平公正,农民群众心里就不服气。<br>     3、 工作方法上:简单粗暴。俗话说,上面一根针,下面一根线。上面的针又多,一根根牵下来,乡村干部每年都要完成上级众多部门名目繁多的(其中有些是不切实际的)目标任务。层层考核,层层检查、验收、评比,来的都是上级,工作件件重要,活人碰到死任务。作为乡村一级干部,谁也惹不起,谁也不敢得罪,有些事只能免为其难。茶油产区种油菜,明明是群众不愿意的事,乡村干部要“苦口婆心”引诱群众去做;村村冒烟办工业,明明是条件尚不具备的事,乡村干部要强制群众去搞。这样一些违背群众意愿或者实际条件尚不可能的“工作”,乡村干部要细致地去做,也没办法细致起来。不少情况下是靠“三分道理七分蛮”,农民群众自然是不满意的。<br>     4、利益取向上:本末倒置。 乡村两级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件件都要钱。而且在乡级财政包干以后,乡村干部工资、奖金、福利等经费主要靠向农民收取。实际结果是,不收没有、少收就少有、多收才能多有。乡村干部的收入本来就低,考虑到奖金、福利应该要多一点,于是有些乡村干部就见钱眼开,有钱就收,还要想方设法多收,客观上造成涸泽而渔、杀鸡取卵的情况。这种情况最容易挫伤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甚至会扼杀农民群众的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也最令农民群众生气。<br>     5、舆论导向上:失之偏颇。近年来, 有些宣传媒体对乡村干部责难过多,教育引导不够;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曝光过多,正面先进典型宣传不够。有些媒体甚至过分地丑化乡村干部,说乡村干部“一要钱,二要物,三要命(计划生育)”,甚至是迎合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推波助澜,客观上造成农民群众对乡村干部的误解、抵触和逆反心理。以致于即使是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措在一些乡村也难以推行。面对这种情况,有些乡村干部自惭形秽,对自己信心不足,对于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筹莫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存在“阿混”心理。<br>     6、干部品行上:有悖民意。这些年, 有些上级主管部门脱离实际下任务,漫天要价定指标,并且穿梭般的检查验收。来人要吃好住好玩好是肯定的,顺便捞点土特产是小意思,公开伸手要红包的也不是没有。“扫盲”验收、“普法”验收、“计生”检查、文明单位验收等等,不一而足。还有条条线上发书刊,个个部门要培训。毋庸讳言,这当中确也存在以学习培训为名捞取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现象。见到这样一些上级来的干部,遇上这样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农民群众能满意么?<br>     对上述不利因素不认真加以消除,今后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就难以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开展。为此,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努力改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不利的外部环境因素,乃是切实有效地抓好这项工作的当务之急。<br>     1、维护政策指导的连续性原则,切忌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所谓连续性原则,指的是时间上前后的连续性和空间上从上级到下级的连续性。实践证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了我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保证其连续性,并落到实处,就能长时期地、稳定地促进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此,一要做到根据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就是根据作为生产力中决定性因素的劳动者——农民群众的要求来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政策措施,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二是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学会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寻找致富门路,指导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坚决杜绝不顾群众的要求、违背群众的意愿、触犯群众的利益的长官意志、强迫命令和形式主义、花架子等现象。三要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任何一级领导干部的任免或领导班子的调整都要按照法定的任免规定和程序来办(包括执行政策的离任审计),坚决杜绝随意任免领导干部或调整领导班子的现象。唯其如此,才能取信于民,才能真正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br>     2、捍卫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原则,切忌多重标准,因人而异。 所谓严肃性原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人民群众看我们党员干部是否真正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不仅从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贯彻落实情况上看,而且还通过我们的执法执纪是否公正公平来判断。所以,在实践中捍卫执法执纪严肃性原则,一要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要健全和完善执法执纪的民主监督机制,拓宽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让农民群众都有条件参与监督。三要严惩执法违法的人和事。四要由财政确保执法执纪部门的正常经费,任何一级财政都不能给执法执纪部门下达上缴任务指标,不能把执法执纪部门当作创收的单位。捍卫党纪国法严肃性原则,才能声张正义,惩处邪恶。也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觉得我们的党员干部真正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农民群众才会服气。<br>     3、坚持工作方法的疏导性原则,切忌方法简单,措施生硬。 所谓疏导性原则,就是认识上说服引导,感情上沟通融洽,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坚持工作方法的疏导性原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也是符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非问题渐进性发展的辩证规律。目前,乡村干部为了完成生产计划、税收任务、计生任务和推行致富增收措施,年复一年地磨破嘴皮、跑破脚皮、硬着头皮,再不行就撕破脸皮,结果任务还是完不成。群众对自己有怨气,上级还视自己为“不称职”,弄得“两头不是人”。这里就有一个方法问题,即必须坚持疏导的方针和方法的问题。为此,一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这实际上是个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有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教育群众,就必须相信群众,相信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相信群众是通情达理的;要教育群众,要尊重群众,尊重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平等待人,坦城相见,让群众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要求愿望;要当好人民的公仆,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支持人民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要耐心细致,持之以恒。疏导必须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而且允许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中也许会有反复,但只要持之以恒,情理总是可以沟通的。三要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这个大道理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道理,就是党中央的富民政策。讲道理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用摆事实、讲道理、算细帐、做示范等办法来因势利导地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调整产业结构、拓展致富门路,变“我要你干”、“我逼你干”为“我带你干”、“我帮你干”,最后达到农民“自己想干”、“自己要干”。只要确实这样做了,群众是会心悦诚服地接受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的。<br>     4、贯彻利益取向上的民本性原则,切忌本末倒置,与民争利。 这里所说的民本性原则,就是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的原则。贯彻这一原则,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上,要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相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为此,一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二要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严禁对基层的乱摊派或变相摊派,严禁对基层“走马观花”式的搔扰。三要严肃党纪政纪。对侵犯农民利益的人和事,要一追到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四是要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尽快裁减党政机关的“冗员”,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减轻财政负担即减轻农村纳税人的负担。五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大力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从根本上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心底里满意。<br>     5、把握舆论导向上的正确方向性原则,切忌错引误导, 失之偏颇。这里所说的方向性原则,指的是把握舆论宣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反面揭发暴露为辅的原则。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科学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反之,起破坏阻扰作用。为此,在包含舆论宣传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一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不动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我国现阶段就是要牢牢把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舆论导向。二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针,充分运用舆论的力量,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三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反面揭发暴露为辅的原则。在大量宣传人民群众当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同时,作有深度的适量的反面揭发暴露。要让人民群众看了听了受到教育鼓舞,让坏人看了听了受到威慑。四要加强宣传先进文化。要生产更多的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五要严格宣传纪律,抓好新闻出版审查关;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严禁非法的、不健康的文化产品流入市场。只有这样,农民群众心底里才气顺。<br>     6、落实党政干部的表率性原则,切忌见利忘义,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村风民风。这里所说的表率性原则,指的是党政干部在各个方面都要作农民群众的表率和榜样。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此,党的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而不能放纵自己。一是要起思想道德上的表率作用。加强党政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改进党风政风和带好村风民风的根本。党政干部保持和发扬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不见利忘义,在关键时刻能舍生取义。二是要做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党纪国法首先是约束广大党政干部行为的规范,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法宝,是把我们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农村干部要想做新时期合格的干部、合格的公仆,成就一番事业,促一方党风、村风、民风的好转,就必须认认真真地学法、清清楚楚地懂法,老老实实地带头守法。三要做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表率。党政干部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人民多做实事、多办好事的条件和责任,而不是把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农村干部做到廉洁自律、无私奉献,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并带领农民群众一道前进。只有这样,农村干部才有做好工作的“底气”,思想政治工作才能顺气。<br>     综上所述,不利的外部环境因素固然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带来消极的影响,但只要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原则,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弘扬积极因素,消除不利因素,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就一定会大为改观,就一定会收到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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