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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理论对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启示

(2003-10-09 00:00:00) 来自:《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02)张允金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理论强调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基础上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同时还强调人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的。这对我国现在进行的所有制改革有着重要启示:所有制改革中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现代公有制必然是动态的;市场经济是实现个人所有制的必要途径;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是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br>
    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问题历来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特别重视,被看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问题进行探索和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在所有这些运动中,它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1](P285)在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所有制问题也一直被视为是与社会主义本质相联系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问题而为各国马克思主义者争论和实践着。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党也特别重视所有制问题。现在,我们党正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公有制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重新学习马克思关于个人所有制的有关论述,特别是这一理论中所包含的公有制的实现条件的有关理论,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探索,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br>     一、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含义及其时代意义<br>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特别重视对所有制问题的研究。他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对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刻的揭示。在《资本论》第1卷第2章“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马克思全面地分析和论证了资本主义积累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基本特征作了如下的经典论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2](P832)在这里,马克思对于共产主义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即“个人所有制”的生产力的基础和它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的思想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对其中所蕴含的科学含义进行详尽的分析和论证。这也给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留下了一个十分突出的理论难题。在马克思之后,围绕着个人所有制的含义和它的实现形式,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进行了长期的争论。特别是由于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所有制仅仅是指个人消费品的个人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人们的认识更加模糊,无法真正地认识和理解个人所有制的科学含义,充分发挥它对各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作用。<br>     事实上,从马克思在个人所有制问题上的一贯观点来看,个人所有制指的是高级形式的共产主义公有制。它是在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造成“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现实进行批判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本质特征所作的科学揭示。而且马克思强调指出,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为基础的,就是说,是以自由劳动者的协作以及他们对土地和他们劳动所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为基础的。”[3](P244)因而,它是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相联系的,是所有制形式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马克思对于个人所有制的论述中还包含了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即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相联系,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前提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它反映了人的彻底解放的客观要求。<br>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既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人的自身不断发展的历史。而“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物质的和个体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4](P478)根据这一原理,马克思在《伦敦来信》中将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大形态,即“人的依附关系”、“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三个特定历史阶段。很显然,马克思将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理论的主线,而且将它视作社会进步的尺度和动力。当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人,我们应当把它放到具体的社会形态和生产关系下面去观察,把人看作是特定社会和特定阶级的成员。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可以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区分为三个层面:其中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构成其最基础的层面,这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前提;第二个层面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意识形态,这是社会发展的实体部分和具体表示;第三个层面则表现为人自身的发展,这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最终得以完全实现。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它知道它就是这种解答。”[5](P73)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是自由王国的实现。因此,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一个个人将不再受任何外在力量的制约,是获得彻底解放的个人。这一点在所有制关系方面也必然要得以表现。这种表现的具体形式虽然我们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无法找到详尽的答案,但马克思关于个人所有制理论的论述却给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科学方法和思路。这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6](P12),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与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相适应,必须建立“个人所有制”。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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