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200212)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这是十六大的历史性贡献。在民族工作中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认真研究江泽民民族理论思想。回顾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伟大实践中,江泽民同志在许多重要讲话中,对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了科学地阐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科学理论依据。<br>
一、科学地阐述了民族问题的内涵
从建国以来,我国理论界特别是民族理论界对民族问题内涵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形成了见解不一的多家争鸣格局。对民族问题内涵的认识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因为,对民族问题内涵的认识关系到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如何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工作诸方面。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基于“左”的错误指导思想,也由于对民族问题内涵认识方面的偏颇,我们党曾提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观点,加之其他因素,使我国在处理民族问题过程中不能把民族问题正确定位,使我国民族工作进程曲折和严重失误。<br>
1992年1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建国以来第一次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下简称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作的《加强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的重要讲话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对民族问题的内涵作出了科学的界定,指出:“民族问题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1]这个论断阐明了民族问题的内涵至少包括四个方面,即民族自身的发展问题,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民族与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即一个“发展”,三个“关系”。这个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民族问题内涵认识的深化。<br>
江泽民对民族问题内涵的最大发展是把民族的自身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之中并作为民族问题的首要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深入研究了民族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揭示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俄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中,对以前被压迫民族的自身发展问题进行了探索。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要诚心诚意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历史任务,邓小平重申了我们党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而且指出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着眼点是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江泽民把民族自身发展问题作为民族问题的首要内容,是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础上作出的科学阐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的最大突破和最突出的贡献。做出如此的科学论断,是有其科学依据的:第一,根据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自身有很大发展的基础上,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拉大的实际情况,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2]这是把民族自身问题作为民族问题中的首要问题的客观依据。第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加强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两大主题。民族团结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保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对加强民族团结至关重要。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3]这是江泽民同志把民族自身发展问题作为民族问题首要内容的又一依据。<br>
总之,江泽民同志对民族问题内涵的科学阐述,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搞清楚进而为正确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br>
二、揭示了民族问题的基本特征<br>
在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4]1993年11月7日,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5]江泽民同志从“三性”的角度强调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是前所未有的,他把我们党和国家对民族问题基本特征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对民族问题基本特征的深刻揭示。<br>
在关于民族问题重要性特征的阐述上,江泽民同志在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涉及全局的大问题。”在1993年11月7日又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br>
在关于民族问题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征的阐述上,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时期,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但民族问题依然复杂,民族工作的任务依然繁重。一是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实现后,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别依然存在,旧社会在民族问题上的遗毒不是短时期内可以完全消除的。二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权益,主要是经济权益方面,民族之间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三是在民族风俗习惯和语言宗教等方面,由于相互了解或尊重不够,也容易造成某些误会和纠纷。四是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五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有时会做出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甚至违法犯罪。尤其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国际敌对势力明目张胆地支持我国内部的极少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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