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转变政府职能(200205)
加入WTO是我国经济、政府及文化生活方面的一件大事,对此,人们既在讨论入世为我国带来的巨大机遇,同时也在思考面临的的强大挑战。对于入世后的挑战,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冲击,而实际上,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是对我国政府的挑战。从入世历程来看,1986年7月11日我国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2001年11月世贸组织第四届卡塔尔多哈部长会议表决通过中国入世议定书,历时15年,谈判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谈判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企业。从入世承诺来看,包括扩大市场开放度、降低关税、规范非税措施、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承诺的作出与履行,同样是政府。所以,加入WTO首先是政府加入,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的挑战。<br>
一、加入WTO对我国政府的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政府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是对政府行政观念的影响。世贸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这就决定了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协调和辅助作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虽然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但计划体制长期运作的强大惯性,使政府的行政观念仍然建立在强制性指令性的基础上,习惯于对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微观直接干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迄今为止政企仍然难以分开。加入WTO,要求我国政府转变行政观念,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合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规范和法律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br>
二是对政府行为的影响。由于政府的行政观念与计划体制接轨,因而政府行为更多地体现了指令性和强制性特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是根据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根据竞争的需要来配置,而是一靠“红头文件”,靠内部运转这样的运作模式;二靠行政手段,行政垄断色彩很浓,主要是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规章、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命令决定等维护垄断利益,排斥公平竞争。政府对经济的刚性直接干预,造成我国经济中的怪胎,即“审批经济”或称“政府管理型经”。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一些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由政府包办,而一些该由政府职能到位的却没有真正管得起来。如有的地方出现上一个项目需要耗时数年,盖几百枚公章的怪事情。加入WTO,要求我国政府必须按照WTO规则要求,加快政府改革步伐,顺利实现职能转变和政府转型,政府行为由高度集权向适度分权转变,由行政命令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审批经济向监管服务转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提高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各级各部门都必须更新观念,促进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必须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责任,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br>
三是对政府行政方式的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是经济运行的调控者,运行规则的制定者,运行秩序的维护者,因此政府的行政方式应以效率为中心。我国政府的行政方式一方面缺少透明度,使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政府的行政方式非效率性,使经济主体浪费了时间,抓不住机遇。加入WTO,要求我国政府适应市场化的要求,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理层次过多、政出多门、机构运行中有的形同虚设、有的非效率或负效率的现状,建立与市场经济特别是国际市场规范接轨的体制结构,以提高行政效率。<br>
四是对现行体制结构的影响。我国目前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与此相适应,我国政府现行体制结构表现为体制不完善与机构过度膨胀并存。一方面与市场经济要求的机构如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机构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一些多余机构多余人员没有剥离掉。加入WTO,要求我国政府加快推进行政体制结构改革,精简机构,裁撤冗员,把非政府序列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如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从政府中剥离出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向市场,使政府能够精干高效地发挥职能作用。<br>
二、加入WTO后我国政府面临的挑战
中国加入WTO后,处于转轨时期的政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政府支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增大。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目标,加入WTO后,政府实现这一目标的压力增大了。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地实行新的市场竞争规则。就工业而言,各个企业所面对的就不仅是本国的竞争者,同时还要面对来自国外的竞争。一些竞争力较弱或正处于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产业或企业,因市场开放而来自国外的竞争,将会处在不利地位。同时,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一些企业对其中的规则并不十分熟悉,在短期的调整和适用过程中,总体上讲中国企业或产业会在一段时间内处于不利的地位。一些长期依赖政府支持、政策保护的国有企业将被兼并、重组甚至于破产,这将使本来已经十分突出的职工下岗失业问题进一步加剧。就农业而言,由于中国农业的技术水平还较低,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较弱,农业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国际上价格较低的农产品较大数量进入中国市场,对国内农产品价格形成强大压力,农业的发展空间将由此受到压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会进一步增加,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增大。国营的农产品经营企业也将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压力,国有企业垄断局面将被打破,国家给予粮油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将随之取消,体制僵化、管理落后、经营乏力、经济效益不高的国有粮油经营企业将在竞争中陷入困境并可能被淘汰,其从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是个压力。受WTO规则的限制和约束,政府将不能象从前那样对农业提供全面支持和保护。而且国家还不得不增加农产品的外汇支出,从而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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